• [VC 101] Fundraising Legal Process 101

    最近有創業者因為剛完成一輪募資,但對於募資過程中跟投資人往來的文件與其相對應需要涉入的關係人有點不了解,想請我寫一篇跟 Fundraising Legal Process 101 的文章,讓大家有個概念,可以用怎樣的方式來處理募資過程中與投資人的關係維護、法律文件的收攏等。先說明一下,也許每個投資人都有他們習慣的流程與方式,但我這邊以比較常見的方式來做分享。 投資相關文件 Term Sheet (投資條件書)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 (SPA,  股權買賣協議書) Shareholder Agreement (SHA, 股東協議書) Memorandum and Article of Association (M&A, 公司章程) 上述四種文件是你在募資的過程中,很常會碰到的詞,有些 VC 會用縮寫與簡稱來跟你溝通,所以大概了解這些文件的內容,也會比較能夠在同一個頻率上溝通。 Term Sheet (投資條件書) 簽署人:公司方、新一輪的領投 就是這輪投資人要投資你的主要條件,大概就會有「誰領投」、「估值是多少」、「有沒有最少 Closing 的金額、「有沒有最多只能拿多少錢」、「之後會不會有董事席位」與其他一些這一輪特別股股東的主要權利義務等。跟一般正式合約不同的是,他大概就是兩三頁而已,比較是把上面的重點條款列出來,讓投資人與團隊能夠基於這個大方向確認投資的意向,若雙方都同意往下走後,團隊可以將 Term Sheet 提供給你的律師,你的律師就會依照這個 Term Sheet 寫成整組合約 (SPA + SHA + M&A)。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 (SPA,  股權買賣協議書) 簽署對象:公司方、新股權的所有買方 (投資人) 所謂的募資就是公司增發新股,用這些新的股份賣給新的投資人,把錢收到公司裡面。所以股權買賣協議書就是在規範股權買賣的相關內容,例如一股多少錢,一共要賣多少股,總金額是多少,這一輪的 Closing 的時間有多久,怎樣才算是 Closing 的條件。裡面當然有些章節是公司方與投資人方的一些聲明與保證,就是我給你的資料都是正確的不是造假的,我的公司應該也沒有什麼 Liability 等內容,雙方都會想辦法在他內部促成這個案子等。 這邊特別提一下,雙方有哪些事情得要特別去促成呢?公司方因為要增發新股,所以通常都要經過董事會與股東會的同意,所以你得要回去說服你原有股東的支持。投資方則是自己的投資程序裡,通常都會有個投資審議委員會 (IC, Investment Committee) 或是有些公司需要通過董事會,或是需要經過 Legal DD 與 Finance DD 等。但通常會到了可以簽 SPA 的這個步驟,通常上述的事情都是已經搞定了。 Shareholder Agreement (SHA, 股東協議書) 簽署對象:所有的股東 股東協議書就是把所有股東的協議依照條款、募資的輪次等方式,將所有股東應該有的權利義務都白紙黑字的寫在 SHA 裡面。 以上圖為例,原本公司在種子輪募資時,應該就有簽過一份股東協議書,簽署的對象應該就是 Jack、John、Abby、A Capital 與 B Capital。這時候 C Capital 為 Series A 的領投,A Capital 繼續在 A 輪支持團隊,也認購了 100,000 股。這時候的股東協議書中,就得要修改成有 Series A 這類股份的權利義務,而且在某些條件裡面,可能 Series A 的權力還大於 Series Seed (例如 Liquidation Preference 在清償的順序上,Series A > Series Seed > Common shares),這也代表原本的股東的一些權利義務也會有所改變,當你做了這樣的安排後,應該都是要所有的股東都同意才行。所以團隊應該跟所有的股東溝通好後,在新的 SHA 上都一起畫押。所以就算是 B Capital 並沒有在這一輪投資進來,但他應該還是要簽署 SHA,但他不用簽署 Series A 的 SPA,因為他沒有買。不過 A capital 跟 C Capital 就得要簽 SPA。 Memorandum and Article of Association (M&A, 公司章程) 這份文件不用簽名,只是因為上面的 SPA 跟 SHA 可能有些內容會影響公司章程的規範,所以通常募資的時候都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一來增發新股改變了公司的股數與資本額等,本來就需要修正,另外就是把這些權利義務如果需要規範到公司章程中的內容,也一並修正。所以團隊通常也會把預計修正後的公司章程也變成是投資合約的一環,讓所有的人知道增資完成後,公司會把公司章程修成怎麼樣。 其實你是在做 Investor Relationship (IR) 這一篇的內容比較偏重有哪些文件,以及他們代表的意義,還有團隊在 Logistics 上應該要注意的內容。例如當你請律師幫你 Draft 文件後,並不是就請相關的投資人開始簽名了,你必須要把這些文件提供給所有的股東,讓他審閱內容是否有問題。有些創業者會以為這一輪的投資人是 C Capital,所以我就跟他說好就好,但以 SHA 為例,你還是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的,所以禮貌上與程序上,你還是得要知會原本的股東們,並收集他們的意見收攏成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最終合約。記得,這些往來的過程也是 Founder 在跟他的投資人在做投資人關係的一環,有些 Founder 會跟投資人的關係打壞,有時候就是在新募資的時候,有些投資人會覺得沒有被尊重到,或是感覺被趕鴨子上架的去簽一些文件,這些感覺都會不太好。比較好的做法是,當你有初版的文件就發給相關的股東,訂一個合理的期間 (例如一週內),請大家回覆意見,而發的文件請發 Redline 版,也就是原本文件的追蹤修訂版本,如同上面所說,有些文件都是從種子輪、A 輪、B 輪、C 輪一直改下來,所以 Redline 版的好處是對於既有股東,他們就不用從頭看,而是只要看有修改或增加的部分,比較能夠快速的幫你把文件看完跟簽回來。 另外一個就是文件需要一式幾份? 在我們往來國外的團隊,大多數可以接受 Docusign,所以只要有一份大家都簽核的數位檔案即可。但有些國家的規範或者是作業習慣,還是需要有紙本正本,這時候就看團隊與投資人的需求來作業。例如:如果只需要簽一份紙本讓公司可以合併後放在公司,其他的人留電子黨就好,那你只需要在 SPA 與 SHA 簽名頁各簽一份回去給公司就好。但有些地方是需要每個人都有正本,我們拿下圖的例子來說好了。 如果都要有正本,那 SPA 可能需要一式三份,因為公司要一份,A Capital 要一份、C Capital 要一份。如果是 SHA 的話可能就要一式七份,公司要一份,剩下的股東各一份。通常這些內容你去問你的律師他們應該會是最清楚的。這邊只是想到順便提一下。 希望以上簡單的 Fundraising Legal Process 101 介紹,希望大家之後募資時,可以搞懂原來有這些文件的原因為何,以及如何做好投資人關係,讓募資可以更順利。若大家認為基石創投的文章不錯的話,請 Email 訂閱基石創投 Blog,同時幫我們分享。

  • [布蘭登觀點 078] 成長期新創募資後,如何善用資金拓展

    之前寫過 [布蘭登觀點 054] 給 Series A Founder 的建議 – 當一個 Resource Manager,對於一個 Series A 的新創而言,大概就是驗證完商業模式,有了 Product-market fit (PMF) 後,開始要進入規模化的成長期。成長的動力來自於幾種形式,在同樣的市場將原本的商業模式持續擴大,例如擴大客戶數等;或是在原本的商業模式上延伸,提升自己服務的 AOV (Average Order Value) or ARPU (Average Revenue per user),例如提供更多的功能,讓每個客戶願意支付更多金額;或是將相同的商業模式拓展到其他市場,以 Proven Model + Local execution 來擴大營收 (參閱:市場與成長性 – 跨市場的必要性 [布蘭登觀點 019])。 資金運用的 Mind Set 過去許多創業者在募資時,最常寫的一頁就是 Use of fund,也就是這一筆資金有多少百分比會用在行銷、業務、RD 等模式去 Break down。但背後的涵義簡單說就是,我把這些錢分到哪些地方去,這些地方會給我更多的營收,而這倍數越大越好,並希望風險越低,代表執行成功的機率越高,整體的期望值讓投資人願意投資。 買成長 VS 買獲利 這邊有人可能會有疑惑,難道只要買成長不用顧及獲利嗎?以多數創投支持的新創而言,雙方都是想要玩 Go Big or Go Home 的遊戲,要就賺大的,失敗就回家吃自己這樣的模式,原因也跟我之前寫的 [VC 101] 沒成長就很難獲得投資人青睞有關,創投的資金成本加上他們冒的風險,就是需要投資快速成長,且長期有機會獲利的公司,所以這類跟創投募資的公司的幾個階段大概會是:公司有成長 → 證明公司是「健康的」成長,也就是你的成長不是用錢燒出來的,而是有 Unit Economy 的成長 → 有了 Unit Econmy 後就是持續成長,到整個邊際利潤可以累積到夠多的數量,然後把公司的其他費用都 Cover 過來,達到公司獲利。 所以上面的問題,我會說答案是看階段,越早期的的團隊先看成長,如果是健康的成長那投資人就會更有意願投資,越成熟期的團隊就得要證明你的獲利能力,也許先在單一市場或是單一產品線證明獲利,然後讓大家預期這個獲利性是可以複製的。回到本篇文章的主題,如果是成長期新創,拿到錢之後要用怎樣的 Mind Set 去用這筆錢呢?在 Resource Manager 那篇文章中其實有提到,創業者要把自己從自己 Home Country 的總經理,變成是集團總經理的概念,也就是你要用更高的高度來看整個生意,因為你為了成長可能會有更多的市場 or 商業模式 or 產品線,你 CEO 只有一個人,隨著公司變大,你也得要學會下放權力、培養當責的接班人以及用「制度」去管理公司。 買人才來擴張 對於太早期的 Startups,一輪可能就募集個幾十萬美金頂多到一兩百萬美金,在這個階段,你就處於還在 Home Country CEO 的角色,你得要把這些資金透過剛剛的業務、行銷、 RD 把你的產品優化與變現。但如果你募資的金額有超過 USD 5-10M 以上的話,你慢慢就有本錢變成 Group CEO 的 Mind Set,我會建議你從買人才的角度去用你的資本。 首先,你的商業模式經過你的苦心經營,與市場的互動下,大概有了個雛形,需要大 Pivot 的機會比較低,也就是他會是個相對穩定的商業模式,這時候該怎麼做,大概都有跡可循,也就是新創從零到一的階段你已經大致完成了,接下來就是從一到一百的規模化,其實這時候你在市場上可以找得的人才也相對比較多了,你要找的一個很會創業的創業家可能很難,但你要找到一個名校畢業,在大公司上班也知道怎麼運用資源作戰的人,可能就相對簡單一點。與其你拿這筆資金,讓自己像個大 PM 把你要擴張的計畫又用從零到一的方式在重複好幾次,不如去市場上找將軍,他們知道怎麼打戰,只要你給他糧草跟資源,而你在打的這場戰役,也不是從沒打過的戰役,你也知道怎麼分享 Know How 給這些將軍們,這時候買人才就是個很好的選擇。 買人才,你才有精力去管理 有人幫你把 Daily Operation 做了之後,你昇華到 Group CEO 的角色,其實你最需要做的幾件事就是公司大方向策略的訂定、投資人關係的維護以及 People Managment。這些人才也都有套既定的遊戲規則可以讓你套用去管理,不管你是要用鞭子或者是蘿蔔,你要用 KPI or OKR,都是有些管理方法可以讓你依照組織的文化去試行,你慢慢的才會像是大公司的 CEO,而不是只是當初那個很會談生意的業務、很會開發產品的 Tech Guy。這個時期的 CEO 我就很建議可以找些曾經管過大公司或者是跨國事業的創業家或高階主管來作為 Mentor,向他們學習對你公司有用的管理方式。 買公司,就是買營收、人才、通路 另外一個資金運用的方式,就是透過 M&A 來帶動下一波的成長,你買了某間公司後,通常主要的就是買他原本既有的營收,或者是客戶群,讓你的產品更有機會拓展到更多客戶,或是更多市場,如果這間公司的原本的人才就懂當地市場,你等於是多買到一個將軍,未來可以幫你打仗的人才。 但目前台灣的新創,能夠有這樣能力的不多,大多還在學習著怎麼用錢,如果有這樣能力的人,有些團隊背後也都是過去有財務背景的人,比較能提供這樣的 Mind Set。近期我認為執行的比較到位的是 Appier,他就做到我上述所說的,買市場、買通路、買營收、買產品與技術,整合在一起後,進而帶動公司的成長。 對於創業者來說,在這個階段我們就會投入更多心力在討論組織架構、管理辦法,而非像初期以市場與商業模式的討論居多。未來我有機會也寫寫我過去怎麼透過組織設計與激勵制度的規劃,讓新創可以建構出一套好的管理制度。以上就是我近期看到一些募資案後的心得跟大家分享。若覺得基石創投這類的文章有幫助,可以幫我們基石創投的粉絲頁按讚與關注,也順便幫我們分享給更多的創業者與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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